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公民应当重视文明家庭建设,自觉遵守下列规定:(一)孝敬、赡养父母,常回家看望、关心、照顾老人;(二)夫妻和睦,勤俭节约,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三)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四)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