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登记,其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奖励激励、购买服务等措施,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规范和管理,并将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注册信息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