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十一条有效省气象主管机构建立和完善气候资源数据库,对气候资源探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建立和完善气候资源公共信息平台和共享目录,并与政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联共享。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本省的气候资源探测情况,定期向社会发布包括本省基本气候概况、气候资源状况、主要气候事件、气候影响评价等内容的气候状况公报。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