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章 质量保障第十二条有效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监督,由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本省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