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调解审理涉及军人军属权益纠纷案件,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予以免交、减交或者缓交诉讼费用。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办理涉及军人军属权益案件的法律监督,对危害军人军属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公诉。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