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捐资、认养、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古桂花树保护。

捐资保护、认养古桂花树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古桂花树保护牌中享有一定期限的署名权。

地方法规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