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古桂花树保护条例/第二章 认定与养护第十四条有效古桂花树的日常养护费用由养护责任人承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古桂花树保护级别给予养护责任人适当养护补助。地方法规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