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四章 供热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供热应急保障制度,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应急预案,有效应对供热突发事件,做好供热应急处置工作。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