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第十四条有效省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各级人民政府接到动物疫情预警后,应当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