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销售第十二条有效禁止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或者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8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