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投资促进条例/第二章 投资促进措施第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农村特点的乡村产业。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