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投资促进条例/第三章 投资服务保障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具体政策,配套相应设施,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