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具体政策,配套相应设施,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