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投资促进条例/第二章 投资促进措施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协同创新。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争创高新技术企业。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