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