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受上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