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五章 水资源节约利用第三十七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用水档案,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