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有关机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作出决策,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