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的;

(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或者给公安机关造成损害、不良影响的;

(三)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