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邵水流域的水利工程严格按照邵水保护综合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要求开展建设与养护。

邵水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流域内泄洪闸、冲沙闸等进行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邵水流域禁止新增水电站,逐步淘汰和退出落后、废旧水电工程。

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