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依法建立市容环境卫生公益组织,倡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公约,动员公民参与市容环境卫生公益活动。逐步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智慧城管建设,创新管理方式,建立现代网络沟通平台,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