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对不文明行为的劝阻人、投诉人、举报人进行侮辱、殴打,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