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五章 矛盾纠纷化解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明确专职或者兼职行政调解人员,设置行政调解室、接待室等办公场所。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