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完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学校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防设施,健全校园安全预案、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教育。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