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指导开发红色旅游线路,培育红色旅游品牌,深化红色旅游区域合作,促进革命遗址遗迹资源利用与旅游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革命遗址遗迹红色旅游开发,合理利用革命遗址遗迹资源,提升红色旅游内涵和影响力。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