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依托革命遗址遗迹创建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史教育、廉政教育、国防教育、青少年社会实践等基地,发挥革命遗址遗迹的社会教育功能。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利用革命遗址遗迹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各类学校和干部培训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将革命遗址遗迹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开展研学教育实践活动。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