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公安、自然资源、民政、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等部门制作辖区地图、命名道路、开发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公共交通站点、设置旅游交通标识时,应当体现革命遗址遗迹相关内容。具备开放条件的革命遗址遗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