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第十一条有效妇联、共青团应当发挥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作用,提供法律、婚姻、家庭、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并受理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