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公共、专用停车场的使用与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