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8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