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金管理第十七条有效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各项开支应当按照制度审批。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