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财务计划与收益分配第十条有效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8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