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服务第二十三条有效旅游客运车辆、船舶应当符合安全运营要求,在显著位置明示旅游客运专用标识、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服务监督电话、核载人数等事项。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