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服务第二十四条有效旅游者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旅游管理、交通管理、生态保护、城市市容、文明行为等方面的规定,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核心区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旅游者进入的区域,不得在法律法规和本市禁止宿营的区域宿营。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