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中医药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交流,依法开展服务,维护行业信誉和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