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医药条例/第四章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第二十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发展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支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临床医学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应当建设中医药科室,增加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内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