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药保护和产业发展第二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有本省炮制特色或者中医用药特点的饮片品规及其炮制技术规范。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