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鼓励医疗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药生产企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药研究方法,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的研究开发和临床应用;支持中药生产企业生产中药配方颗粒;支持运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