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中医药、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立中药资源数据库,加强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