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防止危险货物泄漏、爆燃。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检查设施设备,配备经专业培训的安全检查人员,并按照规定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不得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