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铁路客运车站的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适应地方发展需要,与公共交通、公路客运等各类交通方式相衔接,保障旅客安全、便利出行,形成立体化的客运枢纽中心和换乘中心。

客运车站地区的建设项目涉及铁路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的沟通,执行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