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港口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