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港口建设污染防治第九条有效港口建设应当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港口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港口和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港区建设应当同步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求,优化污染治理模式,推进生产生活污水、雨污水净化处理后循环利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