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成立研究机构、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山海关古城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