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山海关古城文物本体以及周边环境的保护,组织编制、完善文物保护规划,通过数字化保护等科技手段提高文物保护水平。

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