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物业服务第二十七条有效物业服务人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技能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