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