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快递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快递经营第二十二条有效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低于成本价格提供快递服务,不得实施市场垄断行为。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