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四章 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第三十四条有效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等应当将诚信教育和信用知识纳入教学、培训的内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