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四章 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信用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