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约,诚信履约、公平竞争。

鼓励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管理能力,自觉防范信用风险。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